为全面落实汛期安全责任制,根据市(集团)公司安全生产的统一部署,我公司于5月11日下午召开了2018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。会议由副总经理罗晓玲同志主持,公司全体领导、党员和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共32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阳春同志全文宣贯了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》([2018]—54)和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切实加强节庆假日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》(乐安办[2018]25号)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阳春同志在会上提出了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几点要求:一是各部门要按照内控管理制度,实事求是、积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,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,要逐一登记;二是将于5月20日前对公司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;三是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逐项整改;四是落实防汛责任,汛期期间义务消防队员,遇特殊情况,应及时赶赴公司,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救援预案,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;五是加强夜间安全巡察工作,遇突发事件,值班保安应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,以确保公司的财产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