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条:站长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站内各项安全工作,副站长负责全站的安全文明生产,总工程师负责全站的技术、设备管理工作。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责任人,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。
第二条:全站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做到人人讲安全,处处讲安全,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搞好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、环保检验和肇事鉴定、车辆施救及其它各项工作。
第三条:各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。学习内容分别为《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和安检站《质量管理手册》及相关安全生产知识,要有学习记录和学习考勤。
第四条:各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,要有记录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若不能自行处理的,要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并上报站务会。 |